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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群福建省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尤溪县地处福建省中部,始建县于唐开元29年(公元741年),是南宋著名教育家
、理学家朱熹诞生地,素有“闽中明珠”、“海滨邹鲁”的美称,是“中国金柑之乡
”、“中国绿竹之乡”、“中国竹子之乡”、“中国油茶之乡”、“中国革基布名城
”。 联合梯田位于尤溪县联合乡,面积达7000多亩,梯田规模宏大,气势磅礴,层层叠叠
,错落有致,常年云雾缭绕,似一幅浓浓的山水田园诗画,被称为福建最美的梯田;
位于尤溪县中仙乡善邻村的福建最大的古银杏群--龙门场古银杏林,有近千年的种植
历史,秋冬季节,杏叶飘零,一地金黄耀眼明。2008年,联合梯田、龙门场古银杏林
被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定为摄影创作基地,也是三明市目前唯一两处省摄影创作基地。 走进生态尤溪,领略多情山水。为了加大联合梯田、龙门场古银杏群宣传力度,巩固
省摄影创作基地成果,提升尤溪旅游品味。本次摄影大赛征稿主题以联合梯田、龙门
场古银杏林为主,以反映尤溪生态环境为辅,从不同角度展示“福建最美梯田”、“
福建最大古银杏群”秀美的自然风光及“生态尤溪、闽中绿都”的魅力。 一、主办单位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尤溪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三明市摄影家协会、尤溪县文联、尤溪县摄影协会、尤溪县文化馆 三、活动主题 以摄影艺术独特的魅力,反映近年来尤溪联合梯田、龙门场古银杏群及尤溪县境内的
自然风光、生态环境。 四、征集对象 参赛作者为全国所有专业摄影人士和业余摄影爱好者、旅游者等,不限性别、年龄、
地区和职业。 五、征集规则 1、参赛作品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均可,数量不限。参赛作品一律精放
10英寸,即长边为25厘米,勿装裱,不收组照。 2、参赛作品应当是一次性拍摄完成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
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
变色彩及技术处理)。数码相机拍摄的图片像素不得低于600万像素或低于16M。 3、参赛作品需按统一格式填写标题、作者真实姓名、性别、单位、职业、地址、邮
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等资料并贴于作品背面。 4、参赛者应保留好底片或数码原文件以备调用,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
求提交合格的图片电子文件或原图片供放大制作之用。数码数据请刻成光盘,文件大
小15兆以上,如不寄底片或原始数据文件,或因作者原因无法及时送到,或电子文件
达不到规定输出精度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的获奖资格,由评委评出的备选作品递
补。 5、本次大赛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展照片
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责任。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稿 6、入选作品为加入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会员资格条件之一。 7、所有佳作及入围作者均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8、获奖作品将在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尤溪摄影网等网站公布信息,并专电通知作者
。 9、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0日止,以尤溪当地邮戳为准。 六、特别约定 1、紧扣主题,反映近年来尤溪联合梯田、龙门场古银杏群及尤溪县境内的自然风光
、生态环境,方视为有效作品。与主题不相符合的作品,一率不予参评。应征作品必
须是近年来在尤溪县境内拍摄。 2、主办单位有权在相关活动中使用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包括展览、出版物、纪念邮
册、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3、获奖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负责。主办单位不负责奖
金纳税问题。 4、外地作者凡已在省级(含省级自治区)以上宣传、文化、文联、摄影协会主办的
影赛、影展中获奖、入选的作品一律不得参赛。本地作者凡已在县级以上摄影比赛中
入选、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若发现获奖作品违反本规定即取消获奖资格。 5、作者一经投送作品,即视为认同本次征集规则及特别约定。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幅5000元(梯田或银杏林) 二等奖 2幅各 3000元/幅(梯田或古银杏占一张) 三等奖 4幅各1000元/幅 (梯田或古银杏占一张) 入围作品74幅各100元/幅 八、作品评审 由组委会组织摄影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查,由著名摄影家组成评
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九、作品邮寄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文化馆办公室,蔡青收(信封上注明:参赛作品)邮编:365100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付勇,电话:0591——83710843 尤溪县文化馆 联系人:蔡青,电话:0598——6323480 十、本活动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十一、大赛网站:尤溪摄影网 www.yxsyw.com 福建省摄影创作基地 尤溪联合梯田、中仙古银杏群福建省摄影大赛登记表下载: 参赛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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